天色有些阴,魔都冬天的天气常常是这样的,很少见太阳。
但此刻长长的弄堂,螺蛳粉的香味飘荡在空中,三三两两的食客落座在小马扎上,椅子做桌子,品尝着饕餮盛宴。
如果这一幕放在重庆,一点都不奇怪,食客们往往是这样吃小面。
如果这一幕放在其他人身上也不奇怪,毕竟大部分人的生活就是这样。
但这里是魔都,是姜半夏......可好像,也没有那么奇怪?
没错,虽然店面里还有座位,但姜半夏却力荐坐在外面,背后是上了年纪的青墙,面前是廉价的红色塑料凳,空气中还有冷风,但姜半夏却说这样才有感觉。
实际上,苏木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他没说。
在很多年的夏天,在老家的大门下,他和父母就是感受着过堂风吃着饭,那是他最宝贵的回忆。
“吸溜,吸溜。”
姜半夏吃的可欢了,但她还记得苏木,“苏木,你吃这么慢,是不是不喜欢啊?”
苏木摇摇头,“虽然是第一次吃,但完全可以接受,甚至很合口味。”
实际上就连苏木都觉得奇怪,以往他早就听说过螺蛳粉的大名,他本以为真的很臭,但根本没有一点臭味。
“哇,你真的是我天定好友。”
姜半夏喜笑颜开,“你知道吗,除了我闺蜜许南星,你是我在魔都的好朋友中唯一能吃螺蛳粉的。”
苏木神色一动,他注意到了‘好朋友’三个字,这是比朋友更上一层的概念,如果说朋友是泛泛之交,那好朋友就是知己吧?他在姜半夏心中已经到这个程度了吗?
“等有时间,我再带你去吃榴莲,榴莲千层,榴莲蛋挞,榴莲披萨,都是我的最爱!”
这边姜半夏还在兴致勃勃地分享。
苏木笑着点了点头,“好。”
得到了肯定回应的姜半夏心满意足的嘿嘿一笑,她就觉得和苏木呆在一起很舒服,虽然苏木话不多,虽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她的提议也会被大家认可,可和苏木的感觉不太一样,不是因为苏木也五音不全,也喜欢吃螺蛳粉。
说不上来,大概是苏木能让她很安心?就像那天跨年,苏木应约而来,陪她到电影散场一样。
算了,这个问题太复杂,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清楚,还是吃粉吧!
十分钟后,姜半夏看着眼前的猪脚犯了难......
糟糕,高估了自己的饭量!
加的东西太多了!
吃吧,都到嗓子眼了,不吃吧,又太浪费。
于是姜半夏试探地将目光看向苏木,“苏木,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嗯。”
“你嫌不嫌弃我?”
饶是苏木已经习惯了姜半夏的思维跳跃,但此刻他还是一头雾水,但不重要。
他果断地摇了摇头。
见状,姜半夏直接露出了大牙,“那你能不能把我的猪脚给吃了,我就咬了一口,这块你可以不动,把其他的吃掉就行,不然太浪费了。”
苏木有些懵,从小到大他就没和女生做过同桌,等到上大学,一直到毕业,班里女生的名字和人他还有几个对不上,他什么时候遇见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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