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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倒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
我冷笑一声,鄙夷道。
哈哈,能被你讨厌也不错,至少你还记得我。
十年不见,你倒是一点没老啊。
沈默。
他却不以为然的哈哈一笑。
雷胖子,你能把沈默叫回来,本事可真不小呢。
他转过脸去朝雷胖子皮笑肉不笑的说。
洪爷你过讲了。
阿默是天哥的拜把,是东升的老资格,这种要紧关头,自然是要回来的。
雷胖子十年不见,口才进步不少。
洪兴胜又是哈哈一笑。
是的是的,沈默好歹也算陈天养的拜把。
他说。
子安,来见过你家大哥的拜把,论辈你可该叫他声叔呢。
洪兴胜朝身边那个高挑的年轻男人说道。
沈叔,我是邵子安,请多关照。
那个年轻男人朝我客气的微微鞠躬,伸出手。
我这才看清楚邵子安是何许人物。
我自认为自己身材已经算是高挑的人了,就是瘦了点。
洪兴升并不比我高,但他比我壮比我看魁梧。
虽然这些年来他装扮的一副正经生意人的模样,但言谈举止之间还是难掩的江湖味道。
然而邵子安却又是另一种感觉。
他明显的要比我还高,身材看起来结实但不魁梧,手脚十分的修长,穿着西服的样子很是斯文好看。
正如前面我说的,他看起来更像是大公司的白领精英年轻财俊。
而不像是个社团大哥。
不过据说他确实有很优秀光彩的文凭学识,这样的人也混社团,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想的了。
虽然我对他第一印象不错,但错在他跟错了人,好死不死和洪兴胜搞在一起,平白无辜的倒人胃口。
我懒的在陈天养的灵堂里和洪兴胜纠缠,错误的地点错误的人选,我没必要这么折磨自己。
二哥,没事我先走一步。
于是我别过头轻声对雷胖子说,将邵子安的手晾在一边。
邵子安的修养脾气颇佳,面对我的冷淡依然面带笑容,脸色自然的收回自己的手。
也好,你来的急,还没定住宿吧。
雷胖子知道我和洪兴胜不对盘,也就不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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