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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红枫国某个名为曲贺镇的边陲小镇中,已经因为闹妖而将近一月都笼罩在惶惶的气氛之下,虽然镇民们听闻,乡绅中最有名望的吴老爷已经请到了仙师——仙师一到,妖魔必退!
但只要仙师一天不到,镇中的紧张气氛便一天不散。
然而这一天的气氛,却又与往常不同。
这一天,不待天色大亮,新迎客栈周围来往小贩客商便都听说了几个消息,而其中的一个消息便是:新迎客栈的小二,昨晚发了大财啦!
“听说李家三小子昨夜迎了一个豪客!”
一个挎着菜篮的妇人这样说着,“我去瞧了瞧,嗬,一锭这么大的金子,别说我们从未见过,便是那些乡绅老爷,我怕也是没有见过的哩!”
“只可惜三小子福气薄,好不容易得了那么大一锭金子,却……唉……只可怜他一家老小,没了他可怎么活啊!”
包着头巾的农妇听了,摇头叹息。
“不过这事也奇怪,李家的三小子我可是见了,伶伶俐俐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大白天在桥边失足摔下去,而且还正好碰到了头?你说,会不会是……”
“嘘!
别说话,别说话”
农妇刚满打断这妇人的话,神色惊惧,“……说不得,说不得!”
她们随口一说,之后又各自散去,融入人流,然而那古怪的气氛却依然盘踞在小镇之上,久久不散。
三个时辰后,太阳已经爬上了中天,休息了一晚的陆修泽也终于从睡梦中醒来。
对于修士而言,只要晋入金丹期以后,便再也不必入睡,只需要打坐恢复就够了,然而闻景却是众多修士中罕有的睡觉归睡觉,打坐归打坐的人。
按闻景的逻辑来说,睡梦乃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若成为修士后过得反而不如普通人,那何必修那劳什子的仙?
陆修泽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在同闻景过了多年后,陆修泽也养成了入睡的习惯。
感觉不赖。
不过不同于闻景的自律,陆修泽入睡的时间通常比较任性,有时候只需短短半个时辰,有时候睡上三天三夜也不嫌多,于是这一天,陆修泽也十分任性地睡到了正午,直到窗外的各种饭食糕点的香气挤进房内,这才懒洋洋地睁开眼来。
他蹭了蹭枕头,但很快就觉得枕头不太干净,于是他又反过来想要将枕头推远些,然而下一刻,陆修泽就发现了枕头那一边的人。
闻景。
他的阿景。
陆修泽眨了眨眼,停下动作,转头去瞧闻景的睡颜,眼中渐渐染上温柔笑意。
陆修泽知道,闻景喜欢美人,更喜欢他的这张脸,所以陆修泽对闻景施的美人计从未失手。
但陆修泽没有想到的是,当那个家伙拿着他的身体,用同样的方式蛊惑闻景时,闻景竟会说出如那样的话来。
——即便你可能是“陆修泽”
,但你也不是我喜欢的那个人。
陆修泽虽然没有宣之于口,但心中震动却没有半点作假。
也正是因为如此,因为陆修泽感到绝不能将这么好的阿景让给那个家伙,他才能从意识深处挣扎出来,于千钧一发之际把那混账按了回去。
在陆修泽沉浸在意识深处时,他明白了一些以往不明白的事,也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这次的自残的确是他行为莽撞,更知晓那混账的大部分话都说对了,可是有句话,陆修泽是绝不承认的。
“我并非没有喜欢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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