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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社区,先映入眼帘的是餐厅外墙上的砌字,暖黄色,和旁边男生T恤颜色一样。
缓缓地,我看着那些字,莫名出神。
上面写着:其实那时,我也喜欢你。
“哎,我们去书店吧。”
周槐早做好攻略,楼上书店是网红打卡地,我顺着他的指尖,视线定格在不远处的房子上。
那幢建筑是灰黑色的,看上去不太显眼,是稍不留神就会被当成废弃仓库房的那种陈旧沧桑,唯有集中精力仔细看才会发现左侧墙壁上五红花绿的指示介绍标和小角落里店铺的玻璃门。
昏暗楼道里晕开一束光亮,那是扇窗户,嵌在灰黑的墙上,旺盛的叶子攀上生锈的窗栏,小心翼翼地连接着外面的盛夏,窥探着人们心中发热滚烫的夏季秘密。
旁边的藤椅估摸着刚被人坐上去拍照,现在在寂静中微微摇动。
再向上会看到一小片人造竹林,带着川渝的特征,左边是书店,透过玻璃能看到装满可爱明信片的木柜和桌子上精心制作的布偶小狗。
小狗眼睛黑溜溜,透出几分机灵与乖巧,像极了周槐。
“快看,你兄弟。
“周槐无奈地耸肩,学小狗汪汪叫了几声,他凑到我耳边说:“那你是什么?被狗日的?”
“去你妈的。”
我们买下了那个布偶,加上给蒋晚晴、邢媛、李知岩、王艺他们带的明信片,杂七杂八花了三四百,店员额外送我们一张手绘贺卡,画的是夜幕下的洪崖洞,空白处被工整的行楷填满,周槐念出声:“重逢终有时。”
“说得不假。”
“我也觉得。”
从书店出去天空开始飘雨,周槐撑开伞,我被他搂着,慢慢走进雨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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