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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与向她投去感激的眼神,径直走到讲台中间,敲了敲讲桌,“马上就十一了,学校要举行国庆文艺汇演,我现在想组一个乐队,需要一个贝斯手,两个吉他手,一个打架子鼓的和一个能唱粤语版《海阔天空》的同学。”
“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我也不需要你们的喜欢。”
“这次文艺汇演是以班级为单位参赛,荣誉不仅属于参赛的个人,更属于高二(17)班这个集体,说句不好听的,以在座各位的成绩,这可能是你们离上光荣榜最近的一次机会了。”
“文化课比不过其他班也就罢了,如果连这种文艺节目都拿倒数的话,我觉得你们还是趁早去找个工地搬砖吧。”
“想参加的同学可以找班长报名,今天晚自习进行初选。”
说完,她不顾一张张愤怒的脸,偏头从班长笑了一下,轻声说:“辛苦你了,晚上请你喝奶茶。”
班长现在已经是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了,明明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非要用这么欠扁的方式说话。
说真的,她现在都想揍颜与了。
*
放学时,班长交给颜与一份名单,有两个会弹电子琴的,三个弹吉他的,一个弹贝斯的,一个打鼓的,还有六个唱歌的。
“我已经照你说的,通知他们晚自习的时候去音乐室集合了,该做的我都做了,剩下的,看你了。”
班长拍了拍颜与的肩膀,完成交接仪式后,转身和同桌一起去食堂。
颜与拿出手机,给堂兄颜铭打电话,“哥,你到哪儿了?我这边快开始了。”
“别催,我这边才下课,正在往你那边赶。”
颜铭是颜与大伯的儿子,比她大三岁,正在读大三,喜欢摇滚乐,大一组建了一个乐队,去年差点签约经纪公司正式出道,颜与请他过来,帮自己参谋参谋。
说起来,这位堂兄是整个颜家除了爷爷以外,唯一不嫌弃原身的人。
即使知道原身并非颜家的孩子以后,也没有对她表现出鄙夷和疏离,依然和过去一样,把她当自己人。
颜与戴上鸭舌帽,起身,准备去校门口迎接堂兄。
颜与顺着楼梯拾级而下,到一楼大厅时,好巧不巧的又双叒叕遇到了那个学生会的帅哥。
他没有戴袖标,却依然高冷,冷眼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低贱如蝼蚁般的生物。
颜与下午和同桌打听过了,这人叫沈括,理科班的No.1,是整个七中唯一能在颜值上和程翊这个男主一决高下的男人。
见对方用那副高高在上的眼神打量自己,颜与在心里竖起两个中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便抬腿往外走。
沈括平白无故挨了一记白眼,心里只觉得莫名其妙,怀疑这个女生脑子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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