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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飞奴正在收拾东西,见了她吓了一跳,禾晏问:“飞奴大哥,你这是作何?”
飞奴木着一张脸道:“我与赤乌住一起。”
之前在孙府的时候,他们三人住一起,肖珏在里屋,飞奴与禾晏在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禾晏随口道:“搬来搬去多麻烦。”
飞奴站定,不可思议的看着她:“你是女子,怎能与我同处一室?”
禾晏:“……你也不必摆出一副不堪受辱的表情。”
飞奴没说话,极快的收拾好包袱,仿佛她是什么洪水猛兽,避之不及,立刻就走了。
屋子里只剩下禾晏一个人。
她怔了片刻,摇头笑了。
大抵在肖珏主仆看来,她这般行径很是出人意料,可前生在军营里混的久了,不过是与男子同住,又有何难?她一个姑娘家都不觉得害羞,也不知飞奴在别扭个什么劲。
禾晏走到塌前,发现桌上放着清水与干净的白布条,屋子里还有沐浴的热水,当是飞奴放的。
她身上还有伤,这人和他主子一样,有时候觉得不近人情,有时候倒也挺体贴。
屋子里没人,她便坐着解开衣裳,粗粗沐浴一番,昨日的伤痕她没来得及细看,将陈旧的布条换下,才发现伤口不浅。
自然是很疼的,但也能忍。
禾晏侧过身看着镜中的姑娘,原本白皙的肌肤上有了刀伤,定然不好看。
禾大小姐爱惜美貌,恨不得用琼浆花露来娇养,如今她刚来不久,就给人弄的面目全非,倘若真正的禾大小姐归来,看到如此画面,一定会气到昏厥。
她已经很小心的保护自己了,但一旦决定了靠自己往外走,失去家族的庇护,就必然要受伤,人本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受伤中成长起来的,伤疤也终有一日会变成铠甲。
女将的身体,永远不可能如寻常姑娘那般无暇,陈年旧伤落在上头,犹如画纸被奇怪的刀划的乱七八糟,谈不上美丽,甚至称得上恐怖。
哪个女孩子不爱美,纵然禾晏前生做男子做了十多年,但换回女儿装,看着自己背上身上的刀疤,面对许之恒时,也会感到羞惭。
她从不穿薄薄的纱衣,有一次许之恒送了她一件水芙色的石榴纱裙,肩颈处绣着石榴花,薄如蝉翼,她很喜欢,但一次也没有穿,只因她当年战场上被敌军的箭矢刺进肩头,拔箭而出时,留下永远祛除不了的疤痕。
她也记得许之恒看着那些伤疤时候的眼神,虽未说什么,却刻意避开了目光。
却比直接说嫌弃更要来的令人受伤。
禾晏怔怔的看着铜镜,伤疤这东西,为何在男子身上便是勋章,在女子身上就成了耻辱?这是何等不公平,不过是世人天经地义的以为,女子都以色侍人,就要时时刻刻保持颜色。
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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