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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带多数人家还是没有午饭的概念,因此倒是没必要让窝头特地跑去杨家吃一顿。
真要是担心中途肚子饿,也可以带上一些吃食。
像煮鸡蛋、土豆饼、红枣糕之类的,放个半天坏不了,也不会变味道。
魏大嫂欲言又止的看着杨冬燕,半晌才叹气般的道:“认识你那么多年,我还真是头一次知道你志气高。”
“啥玩意儿?”
送孙子去念书就是志气高?
好在杨冬燕也不傻,略一琢磨还是弄懂了魏大嫂的言下之意,顿时没了好气:“就送孩子去私塾里学个认字,省得那娃儿跟他爹他二叔一样都是睁眼瞎!
再说了,村学又不贵的,又不买书又不买笔墨纸砚,一年的束脩也才二百文钱!”
二百文钱,说便宜也便宜,说贵也贵了。
说它便宜吧,村学的先生也就带了十来个孩子,一年下来撑死了赚个三贯钱。
是能养家糊口,但平常还是需要他婆娘下地劳作,就算不种粮食,也得种些蔬果,院子里也养鸡,不然日子还是没法过。
说贵吧,这一带最便宜的粗粮,只要十文钱就能买一斗,当然没去壳的,吃起来也是分外得拉嗓子。
可那也是粮食啊,二百文钱,不得买个二十斗?灾荒年间,那是能救不少人命的。
再说魏大嫂家,二百文钱其实是出得起的,就算每年出二百文钱,也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孩子那么多,让谁让谁不去呢?如果都是自家儿子,那是无妨,当爹娘的可以选最聪明的那个去,或者选最小的。
可问题就在于,魏大嫂家是四个儿子,前头仨都生了好几个儿女,不提姑娘家,再撇开已经长大了的几个,剩下适龄的也有仨。
萝卜和土豆,跟窝头是一年生的,还有个小了一岁的叫大头菜,都是男娃子。
关键是,这仨还分属于三房。
魏大嫂刚被杨冬燕说得心动了,随后就摇头了:“罢了,能把他们都拉扯大,再娶上媳妇就成了,还折腾啥呢?”
“读书好,不做睁眼瞎是一回事儿,回头要买地置业,不得签那个红印子的契书?每回都得找中人帮着看,多给一笔中人钱不说,万一人家蒙你呢?”
杨冬燕是真觉得读书识字是个好事儿,要不是这样,她上辈子也不会逼着次子上进。
仔细想想,她次子都投胎到了郡王府,就算没办法袭爵,那也照样能一生荣华富贵。
可她觉得不行,没有爵位就必须有官职,与其萌祖荫不如自己打拼,硬是逼着次子上进,成为勋贵圈子里少有的通过科举入仕的人。
换成窝头,杨冬燕依然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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