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看上去很狂。
孙荪就是这么觉得,这个有些嬉皮笑脸的男孩,似乎不是表面上的这么没羞没臊,人畜无害,当他露出锋芒时,他会刺伤人,而且刺的毫无顾忌,毫不留情。
这就是孙荪此时对秦安的印象。
她当然清楚,秦安能够写出一笔如何让人自惭形秽的英文字体,连有二十多年英语教学经验的秦老师只怕都写不出,更何况只是苦练了一个暑假的李浩。
那时候李浩会被秦安赤裸裸地羞辱。
孙荪没有去阻止李浩,她是班长,不是保姆,她有责任维护班级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李浩挑衅在前,就必须得到些教训。
叶小花的版面设计简洁大方,她还没有精雕细琢,只是简单划分了区域。
李浩捏着粉笔头,信心十足,他暑假参加了一个英语补习班,原本他就是班级里英语成绩最好的学生,得98分以上的次数比孙荪还多,补习班也有纠正英文书写的课程,他的进步不小。
李浩写的是《SayingGood-byetoCambridgeAgain》,俞洪敏翻译的《再别康桥》,对于这个年纪的初中生来说,很难从英文译本中体会到徐志摩这首七节诗里二,四韵式里的抑扬顿挫,朗朗上口,更不用说去感悟徐志摩诗里的艺术美。
他只是觉得这样能够体现出他的品味。
李浩也只写了前边十二句,毕竟版面有限。
写完后,李浩丢下粉笔,看着各色目光,心中颇有些傲气,为了在孙荪面前展现他良好的英文书法功底,他可是特别练习过的。
现在他的目的显然达到了,孙荪依然是那种看不出心思的平静表情,说不定正在后悔提议让秦安上场吧,至于叶小花明显有些惊讶,她不是第一次看到李浩写黑板报,比以前的进步十分明显,字体间的间隔紧凑而不拥挤,字母大小起落处理的非常恰当,起手结尾的勾笔都处理的很好。
“怎么样?我已经写了……你可以走了,我不会笑话你,毕竟你的底细,大家都知道。”
李浩微笑着道,一摊手,看了看其他人,理所当然地态度。
“果然是献丑。”
秦安看也不看李浩,顺手抓起黑板刷子,就抹掉了第一行。
“你干什么!”
李浩显然没有料到秦安居然敢擦掉他的字。
秦安捏着粉笔,看了看孙荪,没有再写花体,而是一手优雅端庄,集合着飘逸飞扬气息的安道尔体。
“Self-praiseisnorecommendation。
自夸不足为自荐。”
“Theybragmostwhocandoleast。
本领最小的人最会吹牛。”
“Dogbarkbeforetheybite。
恶行之前有恶声。”
“Acockisvaliantonhisowndunghill。
夜郎自大。”
…………
“Answerafoolaccordingtohisfolly。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秦安一边写着,一边解释着,一行行地擦掉李浩的字迹,最后看了一眼脸色血红的李浩,写下最后一句。
“Asthetreefalls,soshallit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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