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也不会每天都坚持要比医生要求的多走几步,多做几组动作。
白家栋感慨地点点头,心里泛酸。
他从小就喜欢往舅舅家跑,一住就是一个月。
直到他母亲大人上门要人,才依依不舍得抹着泪儿离开。
表哥大他七岁,那时候他整天跟在他屁股后头好奇地问东问西,一脸崇拜向往。
青春年少的美好,总是短得让人唏嘘。
“哎!
哥,你记得我高中时候喜欢的那个女同学吗?”
“你喜欢的可不止一个。”
白家栋翻翻白眼,“八中的那个!
我还让你从巴黎给我带了瓶香水。
橘子味儿的,我说那个跟她最配!
你忘了?”
霍衍挑起眉头回想了一下,最终无果。
这家伙的荒唐事儿太多,喜欢过的人也不计其数。
“怎么不记得?我被她拒绝之后还难受了好几天呢!
后来伤心到书都读不进去了!
以至于成绩一落千丈,被迫去的美国。”
白家栋脸不红心不跳地瞎掰。
霍衍笑着摇头,这家伙端几碗汤,他还是清楚的。
“哎!
你们这层又招新人了?我刚才在外头遇见的老同学就是她!
想不到这么多年,她还是这么纯、这么好看!”
霍衍扫了眼他痴呆地模样,淡淡地说:“你那女同学,现在是个警察。
刑警。
她到这儿来是查案的。”
“刑警!”
白家栋目瞪口呆,“查案!
什么案子?啊……是那个女秘书的事儿?!”
霍衍点点头。
白家栋靠回沙发压惊。
压了一会儿之后,惊讶的神情转为喜悦。
“哇……她可真让我另眼相看!
我本来还觉得她最多当个老师。
像她那种学习好的,大多数的归宿还不都是那样儿。”
霍衍懒得问他那套歪理论。
白家栋又说:“哎!
你觉得她怎么样?我好像又喜欢上她了。”
霍衍一怔,看着他唇角上扬。
诚心觉得这小子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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