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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馆是一条道上的最后一间,小道一拐接上沥青路,大门边上就是路灯,这路灯和外面马路的黄灯还不一样,一到晚上白莹莹的照下来,特别诡异。
说到这里,扯了好多乱七八糟不相干的,其实就是想加深一下这个男人再一次出现在我眼前的记忆。
我看着他从白莹莹的灯光下越走越近,走到了饭馆门前,阿南上去给他开门,眨眼之间人就坐到了我的边上。
他这次穿了全黑的短袖,下身依然是牛仔裤,不过比上次颜色要浅一些,深蓝色。
头发比上次短一点,有零碎的刘海,看样子是打理过。
我想他应该刚洗完澡不久,因为我坐在他旁边,甚至都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薄荷味道。
我听见阿南说:“林哥,这是我兄弟,刚到二村没多久。”
我回过神,鬼使神差的对男人伸出一只手说:“你好。”
说完之后才觉得不对劲,完全不像小弟第一次见大哥的样子,整个人猛地局促起来,都不敢抬眼看对方的反应,刚想要把手收回来,男人的手就握住了我。
他捏着我的手,沉着嗓音说:“我叫林野。”
林野,他的全名。
我把头抬了起来,收敛着情绪,老老实实的称呼他:“林哥好,我叫余孔阳,叫我小余就行。”
他衔着笑意:“小鱼?猫吃鱼的鱼?”
“不是不是,就是人字头,余下的余。”
“原来如此。”
他一副明白过来的样子,可却扭过身和阿南讲话,后面他又坐了一会,准备走的时候我起身去结账,付完钱出来,他和阿南已经站在了门外。
晚上我和阿南回到了屋子,临睡之前我找出了那个黄色本子,又添了新的内容进去。
我写:七月二十号,我,余孔阳,知道了他的名字,摸到了他的手。
第6章六
我有时候会想起小时候和小伙伴玩的那些游戏,几个小娃娃在一起,成群结队的翻滚在一起,成天疯跑疯叫,无拘无束,无忧无虑。
大家都不知道原来这种快乐转瞬即逝,人会长大,也无法停滞不前,于是往前走的越远,脚步就越是沉重。
是不是太矫情了?我一般只有写作文的时候才这样,如果还有例外,那也就是写情书了。
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我是有过那么几秒钟觉得很可笑,可我又想啊,要是真的写了,我也就自己看看,又没有别人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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