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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弦稍懈,终于有了一点喘息的余地,伤口的疼痛才绵延地传上心尖,如蛛网般密密地裹住了他,他咬牙强忍,双腿重若千钧。
他在心中发誓,会重新站回舞台,万众瞩目,光彩耀眼。
会让所有人再次看到他,认识他,包括那个惹上身就跑了的小混蛋。
他后来开始演戏,去做演员,一是因为自己的确从前就喜欢,二是因为没有什么比做演员成名更快,更容易展示自己的优势,大银幕喜欢他的脸,会把他带到自己足迹到不了的地方。
他急功近利,毫无耐心,一分一刻都不想浪费。
从死尸和小兵演起,被人针对,一遍又一遍地扇巴掌到下戏后持续性耳鸣;寒冬腊月里赤身裸体地拍雪地戏,一呆就是7个小时,冻得高烧不退还得拍下一场;因为之前的事故患上了恐高症还接了跳楼戏,威亚出差错,最后一场时从三楼掉下来翻滚到地面……
他去应酬上酒桌,一轮轮觥筹交错,喝到呕吐,胃出血进医院,将自己清理干净又重新回到包厢。
一遍遍打磨碰壁吃亏遇冷,练出一张张假面和圆滑通融的话术,知道如何在不同的人群间应对,也会卑躬,学着压低了眼温驯地笑。
像被牵着表演的猴一样,在各种场合介绍自己,被人评头论足。
他学得很快,做得也不错,只是不给人碰,还是丢掉了很多机会,遇到了不少阻碍,经历过花了大力气准备,结果临到最后一秒被换人的事。
但他还是幸运的,没演太多小角色,就遇到了人赏识,接到了让他声名鹊起的戏。
他越快成名,名声越响,奚闻看到他的几率就越高,惊艳感愈强,兴趣也会愈浓。
所以他很注意形象,无论何时出现总力求完美。
因为太精致,一丝不苟得像个假人,网上就有人说他装、造作、高傲、不够亲民。
公司问他要不要接一些乡村生活的综艺,或者出一些假装是偷拍的生活照,可以有些迷糊傻气,有一点缺漏反而更显真实可亲,粉丝不会有意见只会更狂热。
沈清野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不想赌,一丝一毫也输不起。
奚闻喜欢光鲜亮丽,喜欢鲜花掌声堆出的高高在上,就给他光鲜亮丽,给他独一无二,一切遵从他的渴望。
他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他才会循着拴在指上的一根细线循循回到自己身边。
被诱哄着留下来,不再厌倦离开。
但他又想让奚闻明白,钢琴和掌声不是他唯一的光彩,他贪婪不知足,他想要奚闻喜欢他这个人。
无论他是什么样子,众星拱月或者一身落魄,都只喜欢他。
沈清野想,这不是什么幼稚的报复,这只是爱人时的一点小小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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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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