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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微言放了瓶可乐在宴长光面前。
颜亮过去拿了片猪耳朵,怂恿道:“宴哥你试试,这可乐气泡可足了,和没过期似的。
灌一大口下去,特别爽!”
黑乎乎的一瓶,但又不是那种纯粹的黑,不是很好看,和药液似的。
作为食修,宴长光入门的时候,学的第一课就是不以貌取食。
很多食物看起来其貌不扬,甚至有些丑陋,但吃起来却味道绝佳。
看路微言等人享受的模样,宴长光有些好奇地放下菜刀,拿起可乐抿了一小口。
口感是有些特别。
仿佛一群小人在舌尖跳踢踏舞,踢踏踢踏,特别刺激。
宴长光注意到,拧开瓶盖后,透明瓶子里的黑色液体里,有细微的气泡在升腾。
刚刚那感觉,应该就是气泡在嘴巴里炸开的体验。
挺有趣的。
喝起来也不难喝,甜甜的。
因为味道不错,连带着黑乎乎的液体,这会看起来都顺眼了不少。
宴长光让菜刀自己动,捧着可乐喝了一口又一口。
也学着路微言他们的样子,洗干净手后拿了片猪耳朵啃。
别说,这样吃,两样东西都仿佛变得更好吃了。
全自动的菜刀切东西很快,宴长光吃完一片猪耳朵,大盘子里的猪耳朵就已经全切好了。
放下空可乐瓶,宴长光从锅里捞出鹤爪、鹤翅、鹤腿。
排云鹤体型不小,卸下来的部位自然也大。
无论是鹤翅还是鹤爪、鹤腿,拿着都跟举了根大棒子似的。
吃起来不太方便。
宴长光帮忙切成了小段。
一段就手指那么长,啃起来就容易多了。
有了新欢,旧爱虽然还重要,但要忍住不去尝一下新欢,就很难了。
同舟小队的默契就体现在了这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伸手,各自拿了一段‘新欢’。
路微言选的鹤爪。
他一向喜欢啃骨头上带着的肉。
末世前尤其喜欢啃鸡爪。
卤鸡爪一次能吃一斤,还意犹未尽。
哪怕看不出来这具体是什么爪子,但是禽类的爪子无疑。
没鸡爪啃,鸟爪也行啊。
别管是什么鸟,这么大的爪子比鸡爪啃起来满足多了。
鹤爪虽然大,但是肉不算多,值得惊喜的是,筋特别多。
一口下去,除了薄薄的皮,就是肉筋。
特别劲道,咬完筋还在嘴巴里弹了一下。
路微言选的这块鹤爪比较大,带了爪子中间的那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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