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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有个书房,书架错落有致着放着各种颜色的书,各种的都有。
约翰不知道这个房子被送给赫莫斯之前有没有人住,他觉得是没有,或者原来住这儿的人从来不看书。
那些书,全部,整整齐齐,整套整套,陈旧落灰,一看就是买来摆上做装饰,而不是来看。
约翰总算明白他为什么文盲了——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他那个时代那么麻烦繁复的符号早就被抛弃了。
除了法师和神官,现在根本没人学那些古代字母。
不过说来也奇怪——明明除了文字,语言也发生了很多变革,那些新增和废弃的动词变位与句式啦,无数个新词语啦,按理说他也应该一无所知,但他脑子里却清清楚楚。
“真神的把戏吧。”
赫莫斯倒是不在乎。
他给约翰订购了一大堆用古文字写的书,把书架剩余的空位塞满。
“话说回来,”
约翰问他,“到底是那个神复活的我,为什么?”
“不知道,管他呢?神不理凡世很久。
我连他们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们不理凡世?为什么?”
对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很厚的书,递给他,附赠一句:“从五百七十三页。”
然后他坐下来,看着他看书。
那一瞬间,约翰想起很久以前他作为帕雷萨伯爵的时候,在藏书室里的情景。
不过那个时候,赫莫斯总是千方百计要打搅他看书,现在他倒是学会安安静静坐在那儿了。
要了解的东西真是太多了。
已经用他最快的速度翻书,还是觉得翻不完。
他知道了传说中被预言的“诸神黄昏”
实现了,神眷者已经好几百年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黑渊的龙王完成了新旧交替,曾经最年幼的第十三殿下成了现在的众龙之主。
法师们在一系列的纷争中撕毁了不涉凡世的默约,精灵重新来到他们祖先生活过的土地,引发了又一串大大小小的战争。
还有那些白魔,在他那个时候白魔这个词是不存在的,他们称它们是冰原魔物,认为它们是骚扰大陆的野兽,可现在它们已经是一个种族了,和人类,精灵,龙,避世的人鱼一样,是有智慧和社会存在的种族。
这些东西,约翰这半年以来略有耳闻,然而没细细了解过。
更多是约翰听都没听过的。
毕竟他半年来都呆在一个鲜有游客的小镇子上,给盖沙夫人择菜洗盘子。
他查了自己,记载很少,反正和雷蒙娜比起来记载真的可以忽略了。
他的女儿,按照他生前给她缔结的婚约嫁给了一个白化病——他发誓如果他活着他不会真让她嫁的——如果情况不是非得如此不可的话——好吧总之他很高兴看到她那个本该夭折的丈夫在少年时被白塔法师救助,恢复了健康,活蹦乱跳地结了婚,俩人一起统一了大陆,建立了帝国。
皇帝和皇后没有子嗣,皇帝不幸早逝,于是皇后就接过了丈夫的王冠,继续当了三十年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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