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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春挑了挑眉,背着一双手大步迈过门槛,啧啧,狗眼看人低,她也看不上他呢。
大致在店内走了一圈,书架上摆放的都是常见的类似五经史记之类,不过只这些书,把她卖了还不知道能不能买一套。
物以稀为贵,平民老百姓要看书,大多都是来抄书借书的。
宿春小心取下一本论语,才翻开一页便有人在后面呵斥她:“仔细了手,莫要碰坏了这些书,也不知认得几个字便来这里。”
宿春见他那咄咄逼人的样子不悦,他不过也是个小厮罢了,差不多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不知哪里来的优越感。
不过有其主必有其仆,宿春哼了声继续翻她的书:“书肆之内喧哗作甚?我若不认字何苦来此?你若看不惯人好学嫉妒,大可出门,正所谓眼不见而心不烦,出门右拐,好走不送。”
“你…….”
这小厮大概是第一次碰钉子,走上前就要拉她理论。
“慢,碰坏了把你卖了你也赔不起。”
宿春突然道,她手里这本是手抄出来的《论语》,写的是行书,线条流利明快,如风动岸草,又如流云奔壑一般。
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是书法的璀璨时期,著名的有王氏家族,无论是被赞为“女中仙笔”
的郗璿,还是那个将白雪纷飞比作柳絮漫天的谢道韫,放在今天,随便一个字都能抵上千金,就连王献之的保姆都写得一手草书。
“哼,一本书,我家公子还是买的起的。”
宿春知道他在偷换概念,色厉内荏。
她放下那本书道:“买得起又如何?”
方才她看的出神,周身气度不像一个小厮,对书是一种欣赏的态度,仿佛看的不是一页书,而是珍宝。
那小厮说不过他,气呼呼转头,绕过书架低声道:“公子你怎么在这里?”
听语气很是惊讶。
宿春取下另一本,却不巧,那空当处忽地就出现一双桃花眼,眼尾微翘,黑眸幽邃却又含着淡淡的笑意。
那人长眉入鬓,端的是一副温润模样。
宿春:“.…..”
好在俊男看得多,宿春呆滞一秒就回了神,然后淡定地将那本书放回原位,遮住那张清雅的面容。
“你叫什么名字?”
如珠玉相击的嗓音响起,那本书在另一面被取下。
宿春眼珠子转了转,心里炸开了,他问她叫什么,这是……什么操作?宿春慢慢抬起头,他唇角弯弯,又道,“你若很喜欢我便割爱相送。”
几乎是不假思索,她就道:“我叫宿春。”
今天这一出宿春以后每每回想时恨不得找个缝钻下去,这活脱脱就是拿书做饵让她从水里往上蹦,自己去咬勾。
她当时怎么那么单纯。
“宿春,是个小娘子。”
他若有所思道,看着她的眼神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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