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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夕觉得他可能是真的喝醉了,因为平时的贺钧潮,打死都不可能这么跟他说话。
他只得点了点头道:“好吧,车钥匙呢?你还有什么东西没带吗?”
贺钧潮从裤兜里掏出钥匙,用两根手指拈着给他,摇头道:“没有,走吧。”
“要不要回去和他们打个招呼?”
路夕犹豫着说。
“没事,戴蒙会解决的。”
贺钧潮边出门边道。
路夕觉得他走路的姿势有点过于英姿飒爽,着实不像是喝高了的模样。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喝醉都没法走路的,他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
他们从后门去了停车场,路夕按下钥匙,旁边一辆黑色蝰蛇响了响。
路夕第一次开超跑,以前比较喜欢商务车,从来没试过跑车。
他一边看操作一边想,这车还真是贺钧潮的风格。
贺钧潮系上安全带,问他:“需要导航吗?”
“不用,我记得路。”
路夕随口道。
贺钧潮以为他之前来过这一带,于是说完这句后,便不再做声了。
路夕发动车子,驶入黑暗中。
两边的路灯一个接一个闪过,贺钧潮看着窗外,车内有些沉默。
过了许久,他开口道:“听歌吗?”
路夕专心开车,随口道:“好啊。”
几秒后,音响里传来了富有磁性的男声。
路夕夸了一句:“音响不错。”
随着动感十足的节奏,跑车在黑夜里飞驰。
三分半钟之后,下一首歌切入。
路夕说:“你很喜欢戳爷?”
刚才放的是《forhim》,现在这首是《Wild》。
路夕不怎么听欧美男歌手的歌,倒是很喜欢女歌手。
但这两首歌实在太火,他在大街小巷听到过几次。
“还行,不过不少人会对他有偏见。”
贺钧潮语气淡淡地说。
“嗯?为什么?”
路夕只听歌,不太关注歌手本身,他以为戳爷是很受欢迎的。
贺钧潮看了他一眼,说:“因为他是gay,你也知道,这类群体总是受到很多争议。”
路夕没有察觉他的视线,微微诧异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会攻击性取向?也太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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